华大智造9月22日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投资事项的问询函。

问询函指出,公司于9月23日公告称,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出资与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控股”)、深圳华大智造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造控股”)、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基因”)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竞买位于盐田区大梅沙盐坝高速以北的J402-0349号地块及地上建(构)筑物并共同出资在该地块上进行项目合作开发建设。

公司承诺上市后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部门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尽量避免、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2019至2021年,公司经常性销售类关联交易规模分别为7.85亿元、5.23亿元和6.13亿元。上市后,公司即新增大额关联交易,与联合体企业联合竞买及合作建设开发投资金额预计不超10.5亿元。深交所要求公司分析本次交易对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的影响,说明公司前期相关承诺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同时,问询函还要求公司详细说明本次联合投资的具体决策流程,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事项决策过程及重要时点,涉及相关决策人员等,并结合公司章程等规则,说明决策程序是否合规,相关表决结果是否有效;华大基因于2022年8月12日披露本次联合投资事项相关情况,公司2022年9月6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中未提及有关事项,说明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符合相关规则要求,相关事项是否可能导致公司独立性受到影响。

公告显示,公司预计未来投入不超过14亿元,用于土地购买、地上建(构)筑物回购、建设投资等。其中,与联合体企业联合竞买及合作建设开发的投资金额不超过10.5亿元。本次购买的联合体所占土地使用权份额华大控股占0.43%,智造控股占15.01%,华大基因占47.16%,华大智造占37.40%。问询函要求公司补充披露:该合作开发项目投资规模、合作模式、合作期限、后续具体规划及产权分配及出资比例情况、有关各方权利义务等;该合作开发项目具体项目内容;合作项目产权分配及出资比例的具体测算过程、构成明细、测算依据及合理性;说明相关资产划分是否产权清晰,设置何种措施确保公司利益不受侵害。

公司首发募资净额为32.85亿元,用于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项目、基于半导体技术的基因测序仪及配套设备试剂研发生产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截至目前,所有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和资金投入情况;说明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及可行性是否产生重大影响,后续如何确保募投项目按原按计划建设。

此外,问询函还指出,公告披露,本次交易使用自有资金出资。公司2022年半年报数据显示,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25.62亿元。

问询函要求公司补充披露该合作开发建设后续出资计划,并结合公司目前资金状况及日常营运资金需求等情况,编制资金测算表,说明是否可能对公司的资金周转、项目研发、日常经营产生影响;后续共管账户及个体公司资金账户管理措施,如何避免资金占用等违规情形,保障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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