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消息,据央广网报道,为有效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深入推进节能减排,贵州省发改委近日发布了《关于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实行差别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2〕462号)》,将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纳入差别电价政策实施范围,执行“淘汰类”企业电价,该类项目加价标准提高为每千瓦时2元。

《通知》指出,贵州各市(州)发展改革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动态甄别,及时更新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名单,并将名单及时函告当地供电企业或增量配电网企业。

此前消息,今年以来,内蒙古、浙江、山东及陕西发改委均宣布对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实行差别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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