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开元6月10日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勇在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大宗交易公司股票行为(即2022年5月27日大宗交易减持股份150万股)违反了相关规则的规定,系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理解有误所致。
据悉,5月20日,公司拟于5月30日审议关于终止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事项。5月30日,公司决定终止该事项,并于5月31日披露了公告。据悉,江勇计划5月19日至9月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825.1409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43%。截至6月8日,江勇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3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成交额912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第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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